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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新兴贸易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社会征求意见的反馈
发布日期:2018-08-21 11:31:00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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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8月9日至19日,我局在官网面向社会各界征求对《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新兴贸易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在公告期限内得到了相关单位和市民的关注,现就意见的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新兴贸易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建议人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王生

第五条中规定“审核及审核前三年内无未决及未整改完毕的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在实操过程中是否能准确的排查出来?可行性个人觉得不大,操作起来困难,建议修改。

 

暂不采纳,被处罚单位对于已有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完成需要有相关凭证证明已整改,所以实操性没有问题。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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