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组织实施的前海深港合作区廉政监察电子留痕项目(编号:UHO2015-QHG0055)已完成评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投标供应商及其报价
A包 |
投标供应商 |
报价(万元) |
1 |
深圳太极云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72.00 |
2 |
深圳市图元科技有限公司 |
272.50 |
3 |
北京有生博大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265.00 |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
A包 |
投标供应商 |
资格审查情况 |
1 |
深圳太极云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2 |
深圳市图元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3 |
北京有生博大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因网上政府采购系统开发原因暂无法实现网上公开,如有需要可到我司查询。
三、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A包 |
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
1 |
深圳太极云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 |
深圳市图元科技有限公司 |
3 |
北京有生博大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备注:排名不分先后。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
A包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1 |
深圳太极云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五、项目评审专家
项目评审专家 |
1、张春慨;2、王建华;3、高素萍; 4、黄宁波;5、陈宝文; |
本公示期限为三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司提出。联系电话:0755-83889056。
深圳市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