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申请办理宝安大队西乡中队营房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66号)的规定,经初审,该土地位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合作区银田路53号,土地面积为3327.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权属来源为划拨,土地性质为非商品房,土地用途为行政管理用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25日)。
一、公示地点
1.e站通:深圳市南山区前湾一路1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2.项目现场:深圳市前海合作区银田路53号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https://qh.sz.gov.cn
二、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有异议者须通过填写公示意见征询表的方式书面反馈,请直接投至公示地点意见箱,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其中,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请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工(电话:0755-88105169)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
特此公示。
附件:西乡大队营房地界范围图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5年4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