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300553851438E/2025-0015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3-18
名称: 台湾人在前海创业有相应政策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1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台湾人在前海创业有相应政策吗?

发布日期:2025-03-18  浏览次数:-

  答:关于创业政策,在前海合作区就业创业的台湾青年参照《十二条措施》执行,申请本措施支持的青年,应当是45周岁以下、具有中国国籍的港澳台居民。

  关于住房政策,我局目前正在开展面向港人常态化配租。我局于2022年12月发布了《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面向香港人才常态化配租人才住房的通告》(澳门、台湾人才参照执行)(https://qh.sz.gov.cn/sygnan/qhzx/tzgg/content/post_10327341.html),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按程序申请,即来即办。申请时如有疑问,可拨打前海人才住房材料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755-86558391)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