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区建发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报来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消防救援基地历史遗留围填海项目用海申请。根据《深圳市海洋发展局市管用海项目审查审核工作指引》(深海发〔2024〕67号)相关规定,现对上述项目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消防救援基地历史遗留围填海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消防救援基地历史遗留围填海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三围建材码头围填海历史遗留图斑内。
(二)用海概况
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0.9293公顷,申请用海年限为40年,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中的路桥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一级方式)的建设填海造地(二级方式);用海性质为公益性。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深圳市特区建发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四、公示时间及网站
(一)公示时间:10个自然日,自2025年3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止。
(二)公示网站: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官网(http://qh.sz.gov.cn/)。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事项有意见的,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反馈意见。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88105172
电子邮箱:lihs@qh.sz.gov.cn
附件: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消防救援基地历史遗留围填海项目位置图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