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四海名邸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四海名邸项目位于南山区南海大道东侧,工业九路南侧,宗地号K501-0002。根据项目《增补协议书》((2012)88055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5202300116号),本项目总用地面积9843.46平方米;项目总计规定建筑面积不超过27580平方米,其中住宅23480平方米,幼儿园(9班,独立占地2718平方米)2400平方米,居住小区级文化室1500平方米,社会居委会1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00平方米;建筑覆盖率(一级/二级)≤40%/25%;建筑高度≤100米;机动车泊位数315个。
二、公示内容
项目按照2024版《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相关规定,并结合消防、测绘部门及建设单位设计优化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公示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一)总平面图
根据平面修改调整局部建筑外轮廓尺寸标注;补充标注局部景观设计详二次专项设计;调整局部建筑高度及层数;优化非机动车停车位布置。调整经济技术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1.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1231.72平方米调整为1480.00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15273.33平方米调整为15230.00平方米,相应调整总建筑面积及其他相关经济技术指标。
2.建筑层数由30层调整为29层,住宅总户数由220户调整为208户,建筑高度由93.4米调整为90.4米。
(二)立面图
根据平面图修改相应调整局部建筑立面设计,主要内容为调整阳台设计;取消局部凸窗,增加设备平台;调整建筑层数及建筑高度;外立面局部材质调整,完善图面局部材质表达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2024年8月22日-2024年9月4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会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四海名邸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9月4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anghd@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原报建立面图、修改后立面图
4.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4年8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