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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603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6-04-13 09:07:00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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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国红代表:

  市人大办公厅转来您和骆旭东等6名代表联名提交《关于借助前海蛇口自贸区发展湾区经济新优势推动深圳国际化城市发展的建议》建议,首先感谢您们高度关注广东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区的发展建设,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高度重视建议内容,现综合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规划国土委等单位的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分利用市国际交流基金,推动国际化城市建设问题

  (一)关于建设前海多语种服务热线问题。在前海设立“多语种服务热线”已列入我市国际化城市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属市委督办的重点工作之一。该项目由艾学峰副市长负责,市外办和管委会为主要牵头单位。目前,我们与市外办等单位赴上海考察了上海对外信息服务热线,并就前海服务热线的组织架构、软硬件配置、运营模式、经费安排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同时与市发改委、市财委就项目立项和经费来源进行了沟通。“前海英语服务热线”初期拟开通英语、韩语、日语等3个语种和粤语方言的语音服务,以后再根据来深外籍人士的来源和数量逐步增加新语种。该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二)关于成立自贸区关联性创新型国际交流商会。为了在前海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建立友好的交流网络,推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前海的国际化程度,2015年管委会推动成立了前海香港商会。商会是注册在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港资企业自愿结成的联合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以深港合作为基础,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港资企业为依托,通过促进会员企业与两地部门、商业机构及其他组织间的交流合作,为入区港资企业开拓国内外经济腹地和市场空间提供服务支撑,促进深港两地贸易发展和经济技术交流,促进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港企繁荣发展。目前,前海香港商会已召集了招商局集团、香港周大福集团、新世界集团、嘉里建设、汇丰银行、东亚银行、华商林李黎联营律师事务所等50多家知名港企为商会首批会员单位。下一步,我委将与市外办、侨办等部门紧密联系,引进更多来自香港和国外的创新型国际交流商会、联谊会,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名商会入驻前海。

  (三)关于各国投资机构在前海设立创新型联络点、办事处问题。为促进国际合作交流,鼓励各国投资机构在前海设立联络点、办事处,我委出台《前海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建设工作思路(2015-2018年)》,积极引进对我有利的国外商务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代表处或分支机构,进一步增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国际化水平。一是积极推动WWF落户前海。目前我委已推动WWF中国总部由北京迁至前海,并与WWF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正式启动与WWF共建生态体验馆项目研究,并安排落实WWF中国区总部筹建办在前海的办公场所。二是成功推动苏加诺之家(印尼-中国合作中心)落户前海。该项目由印度尼西亚斗争民主党、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主办,印度尼西亚驻华大使馆、印度尼西亚之家协办,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印尼-中国国际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此外,我委还在积极联络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机构和平台,争取在前海引进更多的此类机构。

  二、关于外籍人员在深圳购房问题。

  为抑制外资在房地产市场的投机炒作行为,国家建设部等六部委在2006年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同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7号),对外资购房行为开始进行限制。

  目前,市规划国土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7号)的规定执行限外政策,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房房屋。

  代表们提出的“调整或取消该类外籍人员购房的一年门槛,让外籍人员通过简单程序以家庭为单位购买住房”的建议符合前海蛇口自贸区的建设发展需求,有利于推动深圳成为宜居宜业的国际化城市。由于事权关系,管委会将积极向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建议争取在自贸片区内先行先试。

广东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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