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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16039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6-07-18 11:44:00
来源: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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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郑军委员:

  市政协办公厅转来您在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支持深圳自贸区创业投资发展政策的提案》(第20160395号)和(第201600053号),由于两提案建议内容相同,现合并办理。首先感谢您对自贸片区的关心!前海管理局高度重视提案建议内容,办件期间,就建议内容专门征求了深圳海关和深圳检验检疫局意见,现综合两监管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CEPA框架下,在前海试点探索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港资企业参照内资企业管理建议

  目前,香港投资者在前海投资可以遵循两种模式:一是 依据《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前海投资CEPA项下的服务贸易行业仅需备案即可完成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备案时间仅需3个工作日即可;二是依据《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香港投资者可以按照“负面清单加准入前国民待遇”在前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说港资企业在公司设立阶段已可以享受国民待遇。在公司注册成立以后,港资企业在税收、劳工、市场准入方面也享有与内资企业一样的市场待遇。另外,来自香港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在前海就业还可享受个人所得税补贴。前海已基本实现对港资企业参照内资企业管理。

  二、关于向香港企业出让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土地,建设香港服务产业基地建议

  在土地出让方面,从2013年至今,前海共出让土地62.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65.8万平方米,其中面向港资背景企业的土地出让面积为26.8万平方米,占比43%,建筑面积为209.3万平方米,占比45%。未来,将向港资企业出售更多土地。

  在产业发展方面,前海积极构建港资服务产业集群,新世界、嘉里建设、周大福、恒生、东亚、亚洲保理、永新、星利源、金银业贸易场、普华永道、毕马威、华商林李黎律师事务所等一大批香港领军企业入驻,截至今年2月底,前海注册的港资背景企业数量为2506家,已初步完成总目标的25%左右;香港金融、贸易、信息科技、律师、会计等现代服务业聚集区逐渐形成。

  三、关于扩大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建议

  前海持续推进高水平开放,推进投资、贸易、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前海积极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35项试点经验;率先实现内资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外商投资准入“一口受理、多证联办”,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和经营许可3天内即可办完;创新推行“属地备案、口岸签证”的一体化签证模式;率先将国际海员外派范围由香港籍船舶扩大至其管理的所有船舶;率先在粤港澳检测结果互认方面实现红酒、麦当劳相关产品“一张证书深港直通”,相应货物从前海保税港区外入仓的时间由8小时减少到约1.5小时,帮助企业节约运营成本20%以上。

  同时,紧随TPP、TTIP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率先制定国际投资贸易规则创新、简短版“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3个试点方案,努力为国际经贸规则谈判提供基层探索经验。

  四、关于建设前海深港全球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建议

  去年12月7日,前海全球商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一期正式建成营业,成为前海首家真正的“港资建设、港企运营、港人收益”购物中心。周大福、莎莎、美心等香港知名零售商相继入驻。通过“线下集中展示+线上支付交易”跨境电商新模式,境内消费者可以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网购保税进口的形式,享受相关商品的税收减免。以全球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为依托深港跨境电商生态圈初步形成。目前,该中心二期正积极建设,并将于年中正式开业,届时将有更多优秀的港企入驻,并以此为平台,进一步拓展内地市场。

  五、在文化领域探索对香港企业有序开放,放宽港资金融机构进入设立专门为文化企业服务的市场准入条件

  港资企业在文化领域投资的准入门槛已大为降低,对于自贸区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港资企业可直接备案,在CEPA框架下,香港服务提供者在文化领域的准入要求也被进一步降低。目前,香港投资者在前海已可投资设立电影院、独资娱乐场所、演出经纪机构等文化产业。下一步,前海还将通过发挥深港合作区以及自贸区的政策叠加优势,进一步推动行业主管部门降低文化产业的准入要求,鼓励优秀港资文化企业在前海投资和集聚。

  深圳金融资本市场发达,是较早形成“文化+金融”的产业发展新模式的城市。前海地处文化产业发展成熟、金融服务基础优良的深圳,具有促进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的独特优势和优良条件,目前正在积极探索通过发挥前海作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的先行优势,推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前海构建文化与金融良性互动、支持港资金融机构进入前海,综合利用跨境人民币、外债宏观审慎试点、跨境人民币资金池、资本金意愿结汇等在前海的先行先试政策并为文化企业提供金融创新服务。

  六、关于简化通关及准入手续,为香港企业在前海的发展提供便利建议

  前海管理局与深圳海关和深圳检验检疫局携手,始终致力于不断优化通关流程、简化通关手续,为前海发展跨境电商、现代物流提供良好的通关环境。深圳检验检疫局通过抓好申报、查验、通关、放行等4个方面模式改革,包括全国首创原产地签证清单管理制度、全国首推检验检疫“电子证书”,全国首推入境船舶“无疫通行”模式,实现自贸区检验检疫全流程电子化、检务一体化、区港一体化、货物智能分类通关等。2015年前海蛇口片区检验检疫通关时长平均为0.8天,同比缩短23.08%,达到深圳最快。深圳海关针对前海现代服务业“港仓内迁、港店深仓、门店直配”等特点,深圳海关量身打造“前海-香港快速通”服务品牌,采用跨境快速通关模式,叠加“电子关锁”和“智能化卡口”,实现货物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陆路口岸间通关流程的智能控制、车到起闸、即到即放的便捷式快速通关。目前,企业入区货物通关时间已由4-6小时缩减到1-2小时,为企业节约超过10%的交货成本。

  七、关于传统中港贸易方面的问题

  您提案中提及的海关HS编码问题、国检标准问题很具有专业性和前瞻性,我局与海关、国检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研究,综合意见如下:

  1、关于HS编码问题。HS编码差异并非香港或者自贸区的特例,在HS编码未与国际接轨之前,建议进出口企业委托报关公司代理报关业务,减少由于编码差异产生的问题。另外,HS编码问题所涉内容超过了深圳海关作为隶属海关的职权,我方将通过合适渠道积极向中央主管部门进行反映。

  2、关于国检标准与香港SGS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要求,对列入法定检验目录的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国家技术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制定,检验检疫部门按照相应技术规范进行合格评定。据了解SGS为瑞士通用公证行,为一家综合性的检验机构,并非官方标准。内地供港商品按照香港要求进行检验,同样,香港输往内地的商品按照内地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验,符合国际通行惯例。

  3、关于货物通关与商品溯源追踪的问题。目前,深圳国检正探索在自贸区内建立进口商品“1+4全球溯源核放”便利通关模式。即:建立一个全程溯源平台+创新四个监管要素,四个监管要素包括:境外预检、口岸快放、智能跟踪、多方共治。对已经过境外风险评估,质量安全风险可控的企业,由经认可的境外检验机构实施境外预检并采集相关信息,货物到达口岸时,实行口岸验证并实施差异化监管。原则上只查验相关信息和证书标识,不再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样送检,降低法定抽样送检比例,采取“现场查验+监测抽查”方式。这种模式实现了“即核即放”快速通关,在保障进口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了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进口商品通关效率,降低了企业成本,实现产品质量溯源。

  4、对于提案中提及自贸区开放程度和监管制度改革,考虑到自贸试验区是逐步放开,需时间完善。在当前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深圳海关现已推行“一般贸易、保税进出口、跨境电商进出口”等多种贸易方式,通过“先入区后报关”、“跨境快速通关”等一系列便利化措施,大大简化了通关手续。

  5、对于企业采取备案模式便捷通关问题,前海保税港区已建立了企业备案、账册管理的模式,进一步简化了通过手续;对于“责任追溯”等方面,我局将会同深圳海关将进一步完善事前事后的监管链条,提高监管效率。

  6、关于港人在前海注册公司的流程。目前,香港投资者在前海投资可以遵循两种模式:一是依据《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前海投资CEPA项下的服务贸易行业仅需备案即可完成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备案时间仅需3个工作日即可;二是依据《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香港投资者可以按照“负面清单加准入前国民待遇”在前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说港资企业在公司设立阶段已可以享受国民待遇。在公司注册成立以后,港资企业在税收、劳工、市场准入方面也享有与内资企业一样的市场待遇。

  7、关于港人企业外汇管理问题。目前,意愿结汇试点已在前海落地,在前海注册的港资企业可自由选择外汇资本金的结汇时机和结汇金额。人民银行也出台《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前海区内港资企业可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

  再次感谢您对深圳及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对前海的开发开放予以关注!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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