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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50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7-06-26 10:46:00
来源: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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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孙蕴委员:
  市政协办公厅转来您在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政策有效落地 促企业安心入驻前海自贸区》(第20170502号),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及参考市财政委、市地税局的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政策变现,实现市场化政府管理高效运行”
  2012年,《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2〕58号)给予前海22条独特优势政策,其中,8条为金融领域,3条为税制改革领域,2条为法律领域,4条为人才领域,2条为教育医疗领域,3条为电信方面措施,这22条政策措施构建起了前海先行先试的政策体系,也是前海区别于其它区域最大的政策优势所在。目前,经过几年努力,这22条政策中,前海已全部落地实施,特别在跨境人民币业务、引入香港仲裁员、设立联营律师事务所、开展境外人才个税补贴、允许香港专业人士直接执业、设立外资控股金融机构等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其中,在落实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个税补贴方面,2013年,前海首批认定的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共23人,个税补贴合计约为441万元。2014年,前海第二批认定人才共71人,同比增加208%,个税补贴合计约为1900万元,同比增加350%。2015年,前海第三批认定人才共156人,同比增加119%,个税补贴合计约为6100万元,同比增加221%。目前正在开展的第四批认定人才申报人数超过250人,个税补贴金额预计超过1亿元,人数和补贴数同比继续大幅增加。在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据市地税局反馈数据,2016年共37户前海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税金额为5388.4万元,同比增长170.38%。随着今后政策落地的深化,“政策变现”效应必将进一步凸显,为企业释放更多政策红利。
  除中央、省、市赋予的政策外,我们还探索实施更多的叠加政策,包括设立了11亿元的前海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目前正在制定利用该资金支持金融业、法律服务业、新兴贸易业态(融资租赁、跨境电商、平行进口汽车)发展的相关政策。去年以来,实施“现代服务业产业聚集、国际高端人才载体集聚”的“双聚工程”扶持政策。由中央财政和地方配套资金共同出资,设立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扶持资金,采取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对每个现代服务业项目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资助,至今实际扶持项目90个,扶持资金达到4.67亿元,拉动社会资本57.6亿元,全区企业吸引带动就业超21万人。2016年9月,发布《前海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对总部企业落户、总部人才引进、办公场地、住房补贴等给予资助。目前已认定总部企业20家,扶持金额达到1.08亿元。近期,还将争取出台《前海合作区人才发展引导资金暂行办法》,每年从前海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人才发展引导资金,根据条件奖励到境内外的个人,以支持人才发展。目前,所有优惠政策的申报指引均可在前海的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zqh.gov.cn/)实时查询。
  但由于一些工作涉及上位法律法规的约束,地方限于事权未能及时制订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导致仍有部分政策措施正如您说的“落地效果未达预期”,落实的程度还不够,比如“允许香港专业人士直接在前海执业”方面,虽然我们率先在内地实现了10多个专业类别的香港专业人士到前海执业从业,但总体规模不大,且部分专业仍有业务开展的限制,落实效果与政策设计初衷存在一定差距,仍需要进一步努力。
  为加快优惠政策落实,最大程度发挥政策优势,提高前海企业和人才享受优惠政策的效率,我们将按照您关于“加快政策变现,实现市场化政府管理高效运行”的建议,一方面,进一步推进以政府职能市场化承担为主要路径的“市场化政府”改革,通过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相关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等方式,使我们的公共服务更能贴近企业和市场的需求,为企业提供优势的政策红利和高效的政务服务;另一方面,我们也将进一步“急企业之所急”,通过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挂点联系走访企业机制,加强对企业的调查研究和沟通联系,强化政策宣传引导,主动送政策上门,提升政策落实的深度与广度,促使符合条件的前海企业和人才均能充分享受应有的政策优惠,为区内各类企业营造优质的政策环境。
  二、关于“拓宽引才优才的层次与结构”
  我们认为您关于加大引才力度、调整人才认定条件、将更多人才纳入支持计划、安顿性政策与收入待遇同等重要等意见、建议可行,也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
  目前,我局人才工作的着力点,主要是探索构建接轨国际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环境,如实施企业所得税、境外人才个税补贴等措施,就是大致参照香港、新加坡的低税率环境,再如放宽职业资格准入门槛、提升出入境和居留便利化程度、降低前海企业和人才赴港商务签注门槛等,就是学习借鉴英美国家吸引海外国家人才的经验,此外,还建设国际学校、国际医院,筹集5000多套人才公寓,实施深港同城资费的“前海卡”,探索民商事诉讼适用香港法律等一系列措施,就是为了让企业和人才在前海享受接轨国际的综合配套服务。
  近年来,我们向中央、省、市多次争取人才政策,起草了包括《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建设国际人才自由港行动计划(2016-2018年)》在内的多项政策草案,提出给予人才“出入境居留自由、执业从业自由、创新创业自由、投资兴业自由、智力交流自由、生活便利自由、法治高度保障”等系列措施。近期,我局又起草了《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化深港人才合作加快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措施》,提出了“港人港税、澳人澳税”、“职业资格负面清单管理”、“前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等16条优势政策,涉及人才签证、出入境管理、子女入学、职业保险、医疗保障、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等各个方面,目前已联合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文,争取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支持。2016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共提出81条人才措施,涵盖人才评定、培养、引进、保障的方方面面,是近年来国内支持保障力度最大的人才政策之一。南山区也出台实施了“领航计划”,目前前海的企业和人才可以叠加享受市里和南山区的人才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对现有人才政策措施进行系统梳理和检讨,“在引才优才政策上拓宽层次与结构”,实行“有梯级的优惠补贴的力度或不同方式”,适时推动人才个税补贴等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修订,争取惠及更广泛的人才群体,探索构建保障更加有力、覆盖范围更广、层次更高的人才政策体系,不断丰富人才工作内涵,优化人才工作结构,提升人才工作层次,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提升自贸片区的经济活力。
  三、关于“补贴有方,建立长效机制”
  您在提案中指出目前前海的“优惠补贴范围较小,缺乏评估监督等后续机制”。近年来,随着前海深入开展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人才、金融、法治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前海注册企业迅猛增长,目前区内已集聚超过13万家企业,开业运营企业近7万家。由于区内仍在基础设施大开发大建设阶段,缺乏实体办公场所,绝大多数企业实际在区外办公,导致我们目前针对总部企业的服务相对到位,而对一般性企业的跟踪服务相对欠缺的问题。同时,我们也有待建立更加科学长效的政策跟踪、评估机制,以确保相关补贴政策精准惠及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
  我们认为您关于“补贴有方,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符合实际,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未来,我局除加强政策争取、制度创新,还将加强政策制度创新的评估机制。今年4月,在自贸片区挂牌成立两周年之际,我们也聘请了近10家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现有各个领域的制度创新、政策实施进行第三方评估,对已出台实施的政策措施,建立有效的反馈、监督、信息共享等机制。今后,将评估工作的重点聚焦享受补贴的企业,做好动态跟踪工作,通过汇总、统计享受补贴企业的发展情况,根据落实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动态调整,最大限度保证优惠措施补贴有方、落实到位。此外,我们还将探索出台更多政策措施,除支持金融、科技等总部企业外,将在人力物力、财政资助、办公场所等方面进一步向更广泛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倾斜,更加关注如会计、税务、律师等专业服务业,拓宽政策的服务范围,为区内现代服务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再次感谢您对前海工作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诚挚欢迎您多莅临前海考察指导工作,并期望您继续关注前海、关心前海,多为前海建言献策、加油鼓劲。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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