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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海中集国际商务中心(T102-0342)一期施工图修改备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18 14:36:01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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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集云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申请前海中集国际商务中心(T102-0342)一期施工图修改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该项目位于前海前湾片区九开发单元02街坊,宗地号T102-0342。2021年9月26日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前海建许字QH-2021-0014号)。

  二、修改内容

  对总平面图、立面图等局部内容进行优化调整,详细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1、总平面图局部微调塔楼轮廓。

  2、总平面图局部增加地下室人防出地面楼梯。

  3、根据平面图相关修改,局部调整立面塔楼轮廓及相应的幕墙分隔。

  以上各项修改后设计及规划指标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相关文件的规划要求。修改详见图纸云线圈注部分。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2022年07月18日—07月29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前海中集国际商务中心(T102-0342)一期项目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规划建设/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2年7月2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至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

  1、原报建总平面图、立面图

  2、修改后总平面图、立面图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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