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前海合作区各单位: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深前海规〔2019〕9号)(见附件1)已于2019年8月15日正式发布。现就2021年度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1日9:00至2021年7月16日18:00。
二、具体申报流程见申报指南(见附件2)。
三、资料报送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前湾一路23号前海管理局综合办公楼E108。
四、咨询电话:0755-36667661。
附件: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申报指南
3.《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创新载体项目申请书(2021年)
4.《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创业载体项目申请书(2021年)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