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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26 14:16:53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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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前海管理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T201-0118宗地(代码为440305201001GB00069)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20年10月21日起至2020年11月9日止,挂牌期自2020年11月10日起至2020年11月19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代码

宗地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竞买(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土地使

用年限(年)

440305201001GB00069

T201-0118

桂湾片区三开发单元05街坊

商业用地

6913.96

53500

59700

11940

40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T201-0118宗地竞得人应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二)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三)T201-0118宗地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应满足《T201-0118宗地规划条件》《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项目质量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建设质量监管协议》)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产业监管协议》)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T201-0118宗地按现状出让,竞得人对此无异议。

  (五)T201-0118宗地竞得人可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依法设立一家一级全资子公司,并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办理本宗地土地使用权变更至该全资子公司的手续。该全资子公司的股权在土地使用全年期内不得变更。本宗地办公物业自竞得之日起土地使用全年期内(40年)不得转让,40年全年期自持。本宗地的商业限整体转让。

  T201-0118宗地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六)T201-0118宗地要求配建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办公物业(以下简称“配建物业”),产权归市前海管理局,配建物业建成后由市前海管理局委托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按照土地出让公告公布的《配建物业建筑安装成本表》所列项审定本宗地建筑安装成本,除以总建筑面积(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与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之和),乘以配建物业面积,加上合理的资金成本,作为该配建物业的结算总价移交市前海管理局。其中:总建筑面积、配建物业面积以竣工测绘报告为准;资金成本= P×[(1+i)n/2-1],P为配建物业建筑安装成本,i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n为配建物业开发建设周期;价格测算时点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T201-0118宗地建筑布局应合理,配建办公物业须按照相对集中原则,从办公物业首层自下而上整层移交,不足整层的,以可连续分割单元移交;各自做产权登记。

  竞得人须按照《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配建物业管理规程》(深前海〔2019〕92号)的要求,进行配建物业的建设、移交管理,并应在《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市前海管理局最终认定的竣工日期前,完成配建物业现场移交。具体的移交标准、移交方案、后续管理、税费缴纳(若涉及)等问题,根据市前海管理局与竞得人签署的配建物业协议约定执行。

  (七)T201-0118宗地竞得人须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具体履行的承诺事项以及未履行的违约责任详见宗地的《产业监管协议》和《建设质量监管协议》。

  (八)T201-0118宗地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应与市前海管理局签订宗地的《产业监管协议》《建设质量监管协议》。

  三、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一)T201-0118宗地须独立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T201-0118宗地竞买申请人须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法人机构;

  (三)竞买申请人注册地须在前海合作区;

  (四)竞买申请人未依据深圳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相关法规获取过深圳市内用地且未曾获得设有产业准入条件且享受地价优惠的深圳市内商业或办公用地。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T201-0118宗地竞买申请人应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向市前海管理局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本宗地竞买申请人申请主体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见挂牌出让文件中的《前海管理局确认竞买资格材料要求》。

  (二)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https://td.szggzy.com)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中的操作指引。

  (三)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引有关要求,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四)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提出竞买申请后,按入账申请单提示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操作指引。

  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及时查询竞买(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16时30分(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后,可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查看《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并打印该回执,在2020年11月19日14时30分前,到交易大厦3楼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在挂牌期内接受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厦3楼使用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具体规则以《竞买须知》为准。

  六、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宗地规划条件、《产业监管协议》《建设质量监管协议》《前海管理局确认竞买资格材料要求》等)。本公告同时在市前海管理局、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市前海管理局提出。

  市前海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咨询电话:(0755)36668826(资格审查)、(0755)36667520(规划条件)、(0755)36668837(用地出让);网址:http://qh.sz.gov.cn/。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8653205、0755-88653207;网址:https://td.szggzy.com。

  出让人: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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