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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优秀金融创新案例评选办法(试行)》社会征求意见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0-02-25 16:28:00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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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优秀金融创新案例评选办法(试行)》曾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在公告期限内得到了相关市民的关注,现就意见的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优秀金融创新案例评选办法(试行)》修改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意见

采纳情况

说明

1

libani@qq.com

建议将前海优秀金融创新案例(一等),资助各30万元变为50万元,前海优秀金融创新案例(二等),资助由20万元变为30万元,前海优秀金融创新案例(三等),资助由10万元变为20万元,前海优秀金融创新案例(鼓励),资助各5万元变为10万元。深圳市金融创新奖奖励标准为15-100万元,供前海管理局参考。

解释

征求意见稿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深前海规〔2019〕11号)制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对优秀金融创新案例按等级分别给予5万元-30万元资助”,征求意见稿应与实施细则保持一致。

2

xuan.jiang@qq.com

建议将前海金融创新案例的评选范围扩展到全市,让全市金融企业都能参加到前海金融创新案例的评选中来,扩大前海金融影响力。

解释

征求意见稿主要是用于鼓励前海金融企业开展金融创新。同时,《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深前海规〔2019〕11号)第二条规定,“本细则适用于在前海注册以及新迁入前海的金融及其他相关企业。”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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