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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现状及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发展对策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内容: |
一、招标人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二、招标项目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面向社会采购以下课题研究服务。 1.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现状及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发展对策研究 2.工作内容: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现状及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发展对策研究课题项目,根据粤港澳港口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研究对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义,确定深港港口一体化发展目标与合作领域,对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发展提供可行的对策及建议,可对自贸片区的具体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指引。 3.项目提交成果:《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现状及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发展对策研究》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各一套 三、投标单位的范围及基本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或机构,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投标。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开展相应业绩的经验且业内评价良好,有与市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或前海管理局(含局属公司)合作经验或保持长期联系。 四、投标文件要求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复印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谈判报价表(加盖公章); 4.投标人情况介绍; 5. 技术设计方案(如有) 6. 同类项目成功案例一览表(以合同为准) 7.项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 8.投标人履约能力声明、履约纪录文件等(加盖公章); 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 乙方应保证响应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所有提交材料均需密封装袋,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编制五套响应文件。 五、招投标流程安排 1.招标公告发布 在前海门户网站(http://www.szqh.gov.cn/)发布项目招标公告及相关招标信息。 公告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6日(10天)。 2.投标 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招标人接受投标,每个投标单位选投项目的数量不得超过1个。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书密封递交至前海管理局。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再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26日17时。 投标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前海管理局A108。 3.评标 招标人负责项目评标工作。 评审主要因素:系统研究方案思路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研究方法科学,适合项目要求;研究单位资质良好,有相关领域成功经验,人员素质较高,研究成果丰富,具有一定知名度。 4.定标 招标人将择优确定项目中标人。 5.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电话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6.签订合同 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指定代表签订项目合同。 六、对中标人和中标项目的管理 招标人指定代表全程监督检查与中标人签订的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 七、项目研究的时间进度要求 中标人应于2017年11月1日前完成项目全部研究内容,提交招标人,由招标人组织评议审查。 八、课题研究经费 本项目经费最高为30万元,支付方式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中约定。项目研究成果未通过鉴定验收的,该项目进度款不予拨付。 九、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5-36667003 传真:0755-36668953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前海管理局A108 邮编:518000 前海管理局 2017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