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建筑标准和绿色认证服务互通互认的工作部署,促进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我局根据《2024年度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二批)》要求,组织编制了《前海合作区建筑环保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依据《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程序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可在2025年6月11日前,通过下方留言区或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2402室,联系电话:88105194(邮编518052),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眼。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fjsc@qh.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
1.前海合作区建筑环保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及条文说明
2.征求意见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5年5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