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3〕5号)要求,现对以下香港专业机构进行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截止日期前反馈至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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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12月4日
索引号: | 12440300553851438E/2024-0108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4 |
名称: |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备案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04 | |
主题词: |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3〕5号)要求,现对以下香港专业机构进行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截止日期前反馈至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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