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前海个人所得税优惠主要参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执行,《通知》自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施行,现已失效,暂无其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更多惠企利民政策详见“前海惠企政策包”(https://qh.sz.gov.cn/sygnan/qhzx/zthd_1/qhhqzcb/)。
索引号: | 12440300553851438E/2024-0002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8 |
名称: | 在前海注册有限合伙企业,针对自然人合伙人退出后的个人所得税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吗?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18 | |
主题词: |
答:前海个人所得税优惠主要参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执行,《通知》自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施行,现已失效,暂无其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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