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投控发展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中国国有资本风投大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前海地合字〔2017〕001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前海许QH-2017-0014号),该项目位于前海桂湾片区四单元02街坊,宗地号T201-0097。规定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含物业管理用房255平方米)建筑面积11885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邮政设施150平方米(邮政所);另有地下商业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容积率≤11.16,建筑覆盖率≤50%,建筑高度≤240米。机动车泊位数550辆,自行车泊位数510辆。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具体请详见附件):
1.指标调整: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6740平方米调整为6214平方米,其中骑楼建筑面积由780平方米调整为883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建筑面积由496平方米调整为428平方米,架空公共空间建筑面积由260平方米调整为98平方米,消防避难空间建筑面积由3684平方米调整为3504平方米,城市公共通道建筑面积由1520平方米调整为1301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43422平方米调整为42572平方米,功能为共用停车库。
2.总平面图: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9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会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中国国有资本风投大厦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s://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12月2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