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5街坊地下空间位于前湾片区九开发单元,地下空间用地性质为交通场站用地,主要功能为社会停车库、地下步行公共通道、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并与周边地块地下开发相连通,有利于打造高效便捷的地下空间系统。该规划设计方案基本符合《深圳市地下空间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立体复合开发用地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深前海规〔2021〕1号)、《前湾片区单元规划》相关要求。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公示如下:
一、09-05街坊地下空间规划设计方案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功能如下:
(一)地下一层用地面积约97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720平方米,其中地下步行公共通道约1265平方米、社会停车库约8455平方米。
(二)地下二层用地面积约117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720平方米,其中社会停车库约9720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2000平方米。
上述地下步行公共通道的净宽、净高、垂直转换等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保证24小时无条件对公众开放。以上详见附图,标高范围应与周边地块地下开发做好衔接,具体用地范围、坐标、面积等以最终的用地批复为准。
二、位于市政道路下方的地下空间覆土厚度不应小于3.0米,并须满足规划管线的敷设要求;位于09-05-05地块下方的地下空间覆土厚度不应小于1.5米,并须满足海绵城市相关设计要求。
三、地下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综合型体育设施为主,层高控制须满足综合型体育设施设计要求;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前提下,建筑形态可结合09-05-05地块地面景观一体化设计,提供通风采光条件,具体以最终批复的建筑方案为准。
四、出地面附属设施应尽量精简,并与09-05-05地块地面景观一体化设计,消解对地面公共空间的影响。
五、公示说明
(一) 公示时间:30个自然日(2022.9.10—2022.10.9)
(二)公示地点
本公示内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布: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https://qh.sz.gov.cn/
2.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四)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2年10月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至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图:09-05街坊地下空间规划设计方案平面图、剖面图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2年9月10日
附件: